網絡“跑分”非法牟利,兩男子幫信犯罪被判刑
2021-06-01 11:27:30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艾方方 | 點擊量:14192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艾方方)近年來,網絡上出現了不少“跑分”業務,收入客觀,不少青年為非法利益所吸引,淪為不法犯罪活動的“洗錢”工具。日前,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男子李某、趙某均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同時追繳違法所得。
2020年10月份開始,李某、趙某了解到“跑分”平臺刷單可賺取傭金,于是從網絡上下載了某“跑分”平臺,通過土豆聊天軟件入群獲取訂單,繳納保證金后獲得上家資金,然后按照上家要求利用建設手機銀行APP幫助上家將資金轉賬至指定賬戶,為上家提供非法資金的支付結算,并按代收代付資金的0.2%賺取傭金。在猜測到轉賬至其賬戶的資金可能是非法資金的情況下,李某、趙某除使用本人以及女友的建設銀行銀行卡“跑分”支付結算外,還找其他朋友獲取了四張建設銀行卡從事“跑分”支付結算。經查實,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李某、趙某兩人累計為“跑分”平臺提供支付結算金額達2140余萬元,共獲利4萬余元。根據公安部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平臺調取的證據顯示有四起網絡詐騙的被騙資金通過多次轉賬后進入李某、趙某所提供的建設銀行賬戶內,后被其轉出。案發后,其家屬代為退繳了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趙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銀行卡為其資金結算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本案屬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兩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屬主犯。李某、趙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交代的犯罪事實,屬坦白,且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繳了違法所得,依法可對其從輕、從寬處罰。綜合以上情節,平江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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